滕州一市民求助「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」一事,官方回复了
 
【用户投诉】自家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
1、自上房以来漏水问题4年没得到解决;
2、今年又出现新的漏水问题,外墙起鼓裂缝室内裂缝多处严重质量问题;
3、整栋楼新浪新闻曾报道过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;
4、请求上级行业管理部门介入督查质量问题
【官方回复】滕州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
您好!针对您反映的问题,经滕州市龙泉街道调查处理,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2025年7月1日,滕州市汇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科长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,询问施工单位是否联系维修。您告知施工单位已联系,但需赔偿后才能维修。
2025年7月2日,滕州市城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蔡经理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,维修方案已出具,可以随时进行维修。您同意维修方案,但必须先进行赔偿才可以维修。
2025年7月11日,滕州市城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蔡经理和您再次进行了电话联系,商讨维修事宜。您继续坚持先赔偿2万元后才能进行维修。
2025年7月23日,施工单位蔡经理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,沟通维修事宜,您告知需东诚集团出具维修方案。
下午蔡经理打电话联系您,您未接电话。蔡经理通过手机短信联系了您,向您送到维修方案。您回短信,让蔡经理把维修处理方案放到小区物业办公室。
2025年7月31日,施工单位蔡经理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,商讨维修事宜。您不同意施工单位维修,您会找其他队伍自行维修,2万元赔偿不能少。
2025年8月25日,滕州市汇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科长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,约业主8月26日面谈,您说近期没有空,9月1日后再联系。
2025年9月2日,滕州市汇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科长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,再次约业主面谈,您说没有面谈的必要,不同意赔偿继续向上投诉反映,最后您说有空在和于科长联系。
2025年9月24日上午,滕州市汇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科长和您 进行了电话联系,您说不同意赔偿继续向住建局、山东电视台等部门反应,在沟通中您同意了面谈,时间定于下午4点。 下午4点您、于科长、蔡经理(施工单位)在客户服务部办公室进行了面谈,蔡经理告诉您房屋按施工方案维修完毕后,并且同意支付给您3000元补偿费用。您表示不认可,希望按照2万元补偿,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感谢您的宝贵留言,祝您生活愉快!(2025年10月31日 15: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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